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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海事法院自由贸易试验区海事法庭授牌成立
3月27日上午9时,宁波海事法院自由贸易试验区海事法庭授牌成立。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占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王淑梅,舟山市委副书记、市长、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何中伟等领导出席授牌仪式。舟山新区党工委副书记、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副主任马国华主持。
李占国院长、何中伟市长共同为宁波海事法院自由贸易试验区海事法庭授牌。
随后,宁波海事法院陈惠明院长作表态发言。陈惠明院长表示,宁波海事法院将以自由贸易试验区海事法庭授牌为契机,立足中国(浙江)自贸试验区的特色优势和功能定位,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和上级法院决策部署,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竭尽全力做好六个方面工作。一是主动融入,精准对接自贸区改革创新发展需求;二是优化资源,健全适应自贸试验区建设的海事审判权运行机制;三是公正高效,充分发挥海事审判专业优势;四是便民利民,继续打造为民司法服务品牌;五是完善机制,积极推进海事纠纷多元解决;六是联通共享,推动形成服务保障工作合力。
陈惠明院长强调,宁波海事法院自由贸易试验区海事法庭将以“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的浙江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奋发有为,努力为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营造公正、公开、透明的法治环境作出应有贡献。
授牌活动结束以后,宁波海事法院邀请王淑梅副庭长到法庭为宁波海事法院自由贸易试验区海事法庭揭牌。
编辑:胡瑛